能在短期两三年里投一百亿,政府也拿不出这么多钱,但事情又需要做,可以把一次性的投资变成今后20年、30年、50年,每年的采购费,运行费,就像租赁一样的。本来是政府自己投资买设备,搞一个工厂,现在是工厂设备都是企业投资的,政府然后租赁,租赁是变成生产运行的流动资金的概念,而不是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的概念,那么这个对政府的财政收入是越涨越大。经过十年二十年发展,现在付不起的钱如果每年采购费率越往后比例越低就越轻松,所以这也是一种办法,叫采购。最近大家看到不要到处使用各种采购概念搞PPP,也在批评这方面的事,但是我讲的这个概念就是一个严格的分类。
第四种,一个项目是个巨大的投资,哪怕十年二十年如果用采购的办法来解决,照样会使得每年政府开支会变成巨大的负担,必须脱离政府日常采购的概念来平衡,但是收费价格也平衡不了,企业出不了这个钱,那就用政府掌握的其他资源跟企业交换。比如香港地铁,修了200多公里,花了3000亿港币,他怎么还,200多公里有80个车站,这80个车站,每个车站搞加盖物业20万平方米,80个车站就有1600万平方米的加盖物业,就相当于楼面地价1600万平方米的土地,香港土地1平方米2万港币,那就是3千多亿,所以政府给企业加盖物业批了规划,上面的土地等于送给你了,这就做了个平衡。各个地方都一样,因为地铁是1公里就要投7到8个亿,修100公里就是七八百亿,不管上海、北京还是南通,都一样。重庆应该说起步晚,到2006年、2007年才建了16公里,从那时候开始每年建40公里,现在已经到了竣工200多公里,正在建的也有200多公里,到2020年会到400公里,也就是说,这个十年每年建40公里,这400公里就需要两三千亿,说穿了就是三千亿的钱,政府采购每年付300亿,谁付的起,这个必须资源配置。如果政府没有资源配置,跟老板说你帮我出三千亿,然后以后过几年让政府回购,谁签这个合同,就是把现在的债权形股实债骗人,政府背了巨大的债务。但是又是过了几年真让你买回来你也是赖帐,还不了,变成巨大的投资,那么除非你把地铁修的慢一点,别修400公里,修40公里等等,这又是一个问题,所以这方面就是第四种平衡,题内损失题外补,一个资源平衡。
第五种,总有一种政府的开发项目,效益会很好,但是既然有效益政府为什么自己不干,投资公司都可以干,是的,有效益的项目,政府如果自己的投资平台直接干也是可以,但是如果政府资金真的短缺,这个有效益项目让市场招商也可以搞PPP,但不要搞,绝不能利益输送,所以对这种项目要确定一个明确的上限。这种项目需要一百亿让企业来投资,给固定的回报,这个回报,利息就是你这个投资本息回报不能超过7%,因为所有PPP项目,一不能让投资者赔钱,因为人家是市场化的企业,二不能让他有暴利,因为这是PPP,是公共服务项目,基础设施
项目,不应该获得暴利,想获得暴利的别来搞PPP。这应该是个安全的、长期的、投资回报的利息是均衡的,不能太高的,那么你守住这个概念,跟他签一个这样的合同,他把项目投资了,多少年怎么还,这样政府拿到了这个资源,被开发好的资源,政府再去干别的事,因为这个资源的效益是比较高的,这就是第五种。我们有时候对PPP是用不着去分学校类的PPP,基础设施的PPP,市政建设的PPP、公共服务的PPP,这种分类毫无意义。最重要的是动财经的脑筋,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项目,应该有会计师、精算师、财务人员算出,这个PPP项目是怎么投入产出平衡的,是市场化价格改革就能收费平衡的,还是要用资源交换才能平衡的,还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项目。把这个讲清了,实际上就是分这五类,然后进行签合同。
同时还要注意五个防范,就是“五个不”。
第一,PPP的过程中,不能搞抽屉协议、形股实债。名义上是股,实际上跟你签了个抽屉协议,三年、五年,政府连本带息回购,就等于是个债务项目。这个债务比政府跟银行借债的利息肯定要高,银行利息如果是5%,他这个利息肯定7%再加管理费,就变成9%-10%。现在的政府信用很好,银行也借得到钱,为什么要借你的9%-10%或者12%?所以,形股实债、抽屉协议必须杜绝。
第二,对于PPP的项目价格,一个城市要同一个标准,这里边政府要调控。比如重庆有40个区县,每个区县都是自己在搞PPP。同样的高速公路或者自来水、污水或者其他的项目,如果这个地方的项目是50亿,那个地方的项目变70亿,尽管好像是老板出的钱,PPP,但最终这个价格如果过高、出问题,可能就会不合理。所以同类型的、性质相同的项目,发改委应该有一个基本平衡,差不多的标的。
第三,PPP的项目要防止营私舞弊,比中纪委说的八种类型招投标,更容易营私舞弊。因为一般的PPP项目等于是五种招投标放在一起。比如工程施工的招投标,投融资的招投标,如果有土地补偿,那就等于土地批租的招投标,它是一个巨大的项目,一个项目可能100亿,里边夹杂着土地批租问题,银行贷款融资的问题,项目管理的问题,价格确定的问题等等。所以这个时候,PPP的这种项目的确不能让一个部门、一个人单独管。实际上,应该每个大项目,相当于有个联合平衡委员会,发改委、财政局,搞工程的建委,还有土地局,或者还有国资委的一些投资集团,大家坐在一起对某个特定的PPP开几次会定下来,这就是个公平的过程。这个招投标不像一般的房地产招投标拍卖,的确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一个PPP可能有两三个大企业都想来竞争,有招标、竞标的问题,总之要有个协调委员会。因为这个项目要么不干,一干就是几十亿、一百亿,所以对一个项目搞一个协调,这个协调委员会今天协调这个项目,明天协调那个项目,总之要有专门协调,再到政府常务会上过
一过。
第四,PPP的项目要防止投资方乱涨价、乱收费,把成本转嫁给老百姓。因为PPP里边,一个是政府,一个是私人,一个就是公众。如果政府不要出钱,私人投资者又想赚钱,把收费价格往上提,最后是公众、老百姓来出钱。这种情况政府要管治,代表公众要进行平衡,不能侵犯公众利益。
第五,PPP的项目是个基础设施,一弄就是几十年,万一地震、滑坡等各种原因损害了,如果是政府自己搞的,损害了以后政府继续掏钱把它修复。如果是私人老板干的,你如果说出毛病了,让私人老板自己赔,这不行,因为这是公共项目,对PPP要一视同仁。这个也很重要。
我讲的这“五个不”代表了各个方面的公平,只要做到这两个五方面,“五个平衡”和“五个不”,PPP一定是健康规范的,这就是个投融资,这是一个方面。
七、关于政府引导基金的问题。
政府每年总有拨款来支持产业发展。整个中国政府一年17万亿,中央政府加地方政府,帮企业增加经济发展动力的各种补助,一年有1万多亿。中央政府一年收7万亿,自己开支直接使用的军费、外交领域的费用2万多亿,有4万多亿、近5万亿是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给各个省的。这里边有民生的,有各种各样的转移,中央政府转给地方的,鼓励经济发展方面的钱也有六七千亿,包括科研开发或者各种经济投入,地方政府也补一块,加起来有1万亿。像重庆一年这种补助给社会企业的,一年差不多一百亿。
这一笔钱到了政府委办局手里有可能出现几种情况。
第一种,这个钱批出去以后三年五年到底什么效果看不见的,出去了就出去了。
第二种,有的委办局拿了这个钱,该出100亿,结果今年只批了70亿,钱就挤压着,几年下来挤压个100亿出来也是有的。
第三种,就是权钱交易、灰色交易、腐败干部,这也是可能的。 第四种,政府的职能异化,碎片化地整天管项目、批项目,权力的象征,这其实是把政府服务变成了一种审批机制。所以把这一部分的钱转出来,先转一半,以后三分之二甚至更多成为引导基金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说,我这边有100亿,我先转40亿出来,让政府的行政审批本来每年开支100亿,现在只开支60亿,40亿出来了。过两年60亿转出来,这个钱出来以后,除了把刚才说的四种问题解决了以后,还产生一个放大功能。因为既然叫引导基金,就是政府出的钱在私募基金里占20%到25%,可以1比3、1比4地放大。这样的话,如果你拿了40亿,人家拿了3个40亿,就是120亿,加在一起就是160亿,这样就形成了160亿
的私募基金。有GP团队专门管的,他像啄木鸟一样,会优化配置。如果是医疗的基金,那么就在医药产业里。如果是电子的基金,就在电子产业里。如果是在农业的基金,那么农业产业里也都会找项目、找投报。这个钱出去了以后,一般私募基金三年、五年要把本钱回收,要赚一个钱出来,总归有百分之十几的回报。政府的钱在里边,你有回报,我有回报。如果你赔光了,私人的钱、企业的钱把60亿都赔掉了,那我的20亿、30亿一起赔掉就赔掉,这也不是谁的责任,因为这里边有概率,项目不可能个个赢,但也不会个个输。总的基金的回报率一般在10%以上。五六年、六七年能翻一番回来。回来以后政府的钱可以滚动,政府每年有40亿或者50亿进去,然后五年以后,你前面出的40亿、50亿回来了,变成两个四五十亿。不断地这么滚动,要不了多少年,可能你的资金积累,变成了几百亿,带动着社会资金,可能会上千亿。这是个重要的机制改革,是国务院十八大以后很重大的一个改革,这项改革三中全会的措施里是有的。大家注意最近报纸、国家文件,都对这个引导基金有一些批评,就说这两年引导基金推下来乱象出现。比如说政府不是作为引导基金,而是拿了国家的钱又开始办公司。你有几十亿出来,就变成十个八个企业,每个企业就是一批处长、科长出来,还有些是局长,出来就变成了这个基金的经理。然后由他再审批,那就是化公为私,又变成了政府的官办企业,有的地方甚至产生了几百个干部在管这些事。这是一个要批评的事。引导基金用不着政府管,政府就在这里边弄几个会计师看财务,项目往哪边走,一年审一次,各个委办,有的是工业的,有的是农业的,这些委办应该把方针、把方向。但是日常管理是招聘GP团队来的,既然是招投标,假如这个城市里有两百个基金的GP团队,你就找里边干的好的20个,然后这20个团队搞的基金,这个基金放2亿,那个基金放2亿,10个团队就20亿下去了。所以应该是招社会的基金公司来管,这是一个概念。
投资的项目,怎么确定?怎么清退?怎么退出?大家因为不大熟悉这个,搞到后来就变成政府官办搞一批公司。所以财政部和发改委最近批评一些私募基金、引导基金的事情,主要是在批这个。但是从工作方向上,这是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表现,有助于反腐败,有助于转变财政和政府资金使用的职能,有助于使我们的投资基金更市场化地优化配置,有助于使财政资金投资三年、五年有回报,看得见、摸得着,有助于把政府的资金杠杆化,1比2、1比3、1比4,这就是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所以这件事也是应该把握好的,有关委办之间要把这个事情平衡好。
八、关于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问题。
我们各个省、各个城市都会有一些投融资的平台公司,这个平台公司大家注意。平台公司的资本金怎么注入?政府应该有明确的规范,不
能一毛不拔,不给平台公司钱,他就变成了负债公司,负债多了就是政府的债务。所以你不能掩耳盗铃,不给他钱,又说这是市场化企业,然后政府和他无关,那是无济于事的。所以大体上,政府对这样的,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起着至关重要的平台公司。
第一个方面,政府不能搞得太多,一般一个直辖市的地方搞一个到三个就够了,副省级的省会城市或者单列市,搞一两个就够了。到了地市级的城市,一般只要搞一个,这一个几百亿,甚至上千亿就够了,不要多。到了区县一级也许也需要,但一个地方就搞一个,千万别搞多,搞多了泥沙俱下,最后一片糊涂账,就搞一个是可以的,国家也是允许的。
第二个方面,平台的资本金来源,除了财政一次性的开办费也好,什么也好,拨一个款以外,给他了土地、实物资产、资源划拨一块,还有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金注入一块等等。
在重庆,我以前是叫五个注入,税费注入一块,土地资本注入一块,财政经费注入一块,国有资产,其他闲置的资产或有效的资产注入一块,等等。
第三个方面,要像保护生命一样维护平台的信用,因为它是你的投融资平台,跟银行、大公司在一起要借钱,要有信用。
信用主要是讲“三个不”。平台公司不为任何企业做担保,平台公司的全部信用只为政府的基础设施、重大投资去融资,不可以为其他国有企业或者要破产的企业做担保,一担保,功能异化,马上就一起捆绑,所以平台公司绝不为别的公司做担保。平台公司里有些是政府补助性的项目,公共服务项目的资金,专款专用,不可以拿这个资金去跟融资平台中的信用做担保,一到里边,账要分开。平台公司任何时候都应该把负债率控制在50%以内,也就是说,平台公司是要融资的,所以你叫他20%-30%的负债率也没有道理,但是绝对不要让平台公司有70%-80%的负债,就是在50%-60%以内的范围,始终让他有弹性。
第四个方面,平台公司的现金流。可能他投资的项目时间长,现金流一下子回不来,政府始终要维护平台公司的现金流、长期债务、短期债务,有的是长期债券,有的是两三年的债券,有的是短期贷款,也就是他的现金流回款要平衡,绝不能让现金流断裂,就是现金流的平衡,资产的负债率。再有就是融资担保方面的事情。我讲这些话都是讲政府平台的信用要维护,维护他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帮助政府可以融资,关键时候出手就可以解决一些事。另外,平台公司承担政府基础设施的一些重要项目,一旦中央政府有置换债,平台公司借的钱里边如果有信托的钱,有利息较高的钱,7%-8%的贷款利息,或者9%-10%的信托利息,有置换债第一时间先把它置换了。这不是营私舞弊,平台公司就是国家利益,就是你这个地方政府的利益,首先要把这个置换掉。中央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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