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商户:
您好!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项目消防安全由 管理处保安部及工程部负责日常管理检查。
二、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物业管理公司。
四、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高中教育房屋租赁-消防安全责任书(模板)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