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的
机电学院晚自习纪律规范及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我院良好学风的建设工作,督促同学们自觉,认真,仔细,文明的自习,经学院批准,特制订机电学院晚自习纪律规范及处罚条例,以规范同学们的自习:
纪律:
1. 正常上自习时间为7:30——9:30,有课上课,无课上自习,非特殊情况,严禁迟到早退;
2. 正常自习期间,严禁缺习,有特殊情况着需给学院辅导员老师请假,有正规假条; 3. 严禁在教室大声喧哗,严禁干与学习无关的事(如下棋、打牌等),扰乱自习秩序;
4. 各班班长在自习之前将假条整理以便查自习时快速统计(如有参与活动或听报告会的,提前统计参与人纸质名单并交至学习部张艳茹(15291497675)处)。
处罚条例:
1. 点名不到的,记缺勤一次;
2. 点到名后举手并答到,严禁替他人答道,否则,二人各记缺勤一次;
3. 个人缺勤次数达到3次给予部内通批处分;
4. 个人缺勤次数达到3次以上者给予院内通批处分;
5. 点名出勤率未达到80%的班级,记差一次,给予部内通批处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者给予院内通批处分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6. 对于表现优异的班级,相应的记优并给予通报表扬。
注:晚自习个人表现情况将纳入综合测评成绩,缺勤次数统计后,年终直接扣
除相应的个人综合测评成绩;班级记优以及记差次数累计,将作
为年终班级综合评优(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等)依据。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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