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二○○九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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