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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遗嘱继承见证业务中的告知义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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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作为财富传承的工具之一被人们广泛应用,律师在遗嘱继承见证业务中应当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并留下客户签字知晓该告知义务的书面文件。

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上述各种形式的遗嘱必须达到法定要件才能生效,否则该遗嘱会被法院判决无效,从而达不到立遗嘱的目的。

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注意执业的风险,就本案而言,律师应当知道作为见证人,其义务不应仅限于见证当面签字的行为,还应当审查文件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并留下客户签字已知晓告知内容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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