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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春重庆电大公司法平时作业答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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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出资方式、名称方面的不合法之处,后经A与另外四人商妥均予以纠正。2006年4月7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表明签发日期为2006年4月2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A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于是于2006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公司成立后,A主持首次股东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决议。 2006年4月21日,G打算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有代表65万元的股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G加入 到该公司。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B作为出资的厂房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B补足差额,如果B不能补足差额,则向A、C、D、G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6年5月,A要求转让出资给F,A于2006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五位股东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通知。C表示同意,G在当日收到后,一直未予答复。D、E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B以前曾与F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不如F高。2006年6月11日,A将出资转让给F,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B不服,认为这是A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并认为转让无效。
  2006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成立了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翰林公司是天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翰林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06年8月,翰林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翰林公司与向某、徐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合伙企业。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A、B、C、D、E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地方有哪些?
  (2)A认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翰林公司成立应当公告,A的观点是否正确?
  (3)本题中的翰林公司成立的日期应当是哪一天?
  (4)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5)公司成立后,G加入该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6)董事会做出的关于B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7)A将其股权转让给F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8)翰林公
司是否应替天津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告翰林,还是告天津分公司,说明理由。
(9)翰林公司能否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为什么?
   【答案】(1)发起人协议中有三点不合法。第一,公司的出资方式中,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第二,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第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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