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2015黑龙江事业单位面试备考:解析简政放权(三)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1-06-02 本文由该清醒了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2015黑龙江事业单位面试备考:解析简政放权(三)

四、简政放权应当坚持的原则

“谈到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李克强总理强调,政府应该干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企业能干什么?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该怎么管市场?法定责任必须为。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的利器,是减少权力寻租、铲除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除了法无授权不可为,除了大力削减行政审批,还应该大力削减不合理之法,如计划生育法、户籍制度、土地管制、国企垄断等等。我们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而且要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公布,界定权力的边界,防止滥用权力。”

——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达沃斯论坛上的讲话

(一)职权法定原则

法治首先要落在职权法定上,公权者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皆于法有据,一准于法。行政审批是政府的法定职权,不论设定与取消、转移与下放、增加与减少,都涉及现有法律关系的调整变动,必须依法而为,即便政府主动削权,也不能自己说了算。

(二)放管结合原则

放管结合原则通常是指把放权赋能与加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政府职能转变既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据有些地方统计,政府权力百分之七八十集中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这个严酷的现实,要求放权赋能应首先大幅减放行政审批权力。我们只有从实际出发,先解除法定的制度束缚,“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要求才会具有实际意义。另一方面,简政放权不是弱权卸权,放任不管,而是要转变职能,善治善管,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最终跳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

“放管结合”要求:一方面,大幅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一律不设行政许可。另一方面,努力健全监管制度,把着力点更多地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领域,进行针对性地后续监管措施,并强化原审批实施机关的监管职责。

(三)法制统一原则

简政放权针对的是繁政苛政,目的是要革弊兴利,便民利民。政之繁苛庸散,在法律上主要表现为规则繁乱、机构繁复、程序繁琐,公权者职能交叉、权责脱钩,争权诿责、“依法打架”,导致立法出现碎片化、部门利益化,执法出现重复化、选择化。因此,简政放权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外语学习2015黑龙江事业单位面试备考:解析简政放权(三)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2015黑龙江事业单位面试备考:解析简政放权(三).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wenku/1206278.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8-2022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