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禧公司薪酬分配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1总则
1.1为了搞好公司的薪酬分配,特制订本考核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对下属各个部的考核。
2薪酬的构成
2.1 薪酬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助)、业绩工资、任务考核、违章(纪)考核、特殊奖励六部分组成。
2.1.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组成(详见《山西 宏禧化工有限公司岗位工资制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是员工保证应有的出勤并完成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工作任务后所得的报酬。
2.1.2津贴(补助):是由政策或制度所规定的、与员工超出岗位基本劳动之外的付出相对应的一种辅助报酬。
2.1.3业绩工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效益的实现程度所对应的薪酬分配。现阶段以焦油加工量为指标。
注:产品收率、产品合格率、设备运转率、车辆周转率、单位费用等指标也可以列入业绩工资项目当中进行考核,但目前还不完全具备可操作性或者拟将用“小指标”竞赛的方式,在薪酬分配之外进行奖励分配。
2.1.4任务考核:是公司以月度计划任务形式确定的非日常生产性工作。所列为计划的任务与一定的薪酬奖励相联系,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奖罚考核计酬。
注:任务考核主要的对象是环境面貌的整治、设备状况的改善、专用设施的完善、制度规范的建立、技术技能的提高等方面的工作。
2.1.5违章(纪)考核:是对员工是否违反公司制度,是否因个人的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等情况进行的评价。
2.1.6特殊奖励:是公司对员工在例外情况下所发挥特殊作用的评价认可。
注:在上述薪酬构成当中,基本工资、津贴由岗位、工种、职务决定,故其数额相对固定。
业绩工资由公司生产情况决定,故相对变动。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外语学习宏禧公司薪酬分配考核实施细则定稿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