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法人治安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酒店保安部管理模式与规范(一)保安部组织机构1、保安部设经理1人下设主管及治安、内保、监控领班和消防员。2、保安部是管理的职能保障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贯彻国家公安、安全部门和止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负责酒店和客人的人身、财产等安全保卫工作。其组织机构形式。(二)保安部的工作内容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酒店的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酒店治安、消防、内管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预案和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2、组合酒店实际,贯彻公安、安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公安、安全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与人员。3、研究制定酒店安全部门各岗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与职责规范审定各部门安全管理规章与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贯彻实施。并检查实施结果,处理存在问题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4、研究制定酒店消防工作管理办法与措施,组织义务消防队,做好消防培训,定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做好消防设备、器材、监控设备管理。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部门,配合工程技术人员和外协施工单位做好防火安全检查、明火作业审批,签订安全合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5、做好酒店关键和要害部门的日常保卫工作。并结合酒店重大活动,做好重点客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与防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6、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要害部位与人员安全档案,广泛惧安全信息,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7、做好治安管理查处打击赌博、贩毒、嫖娼**和利用高科技作案等违法犯罪活动。处理安全责任事故,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二、保安部各岗人员职责规范。(三)保安部经理职责规范1、负责保安部的全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总经理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当好总经理安全工作的参谋和助手。2、与人事培训部配合,负责本部门的人员调配和部门内部人员选拔、聘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辞退等管理工作。3、根据“预防为主”的保卫工作方针,在酒店内开展以“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恶性事故发生)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4、贯彻安全保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协助酒店各部门,把安全职责纳入部门管理工作日程当中。5、负责重大节日、大型会议及外宾和团队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有重要首长、贵宾抵离店时,要亲自到场指挥,确保安全。6、在酒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掌握酒店防火系统,制定防火规章制度与计划。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队,防范火灾发生。负责调查酒店内发生的火灾事故。7、接待有关宾客对酒店安全工作方面提出的投诉,并进行处理。8、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及上级有关执法机关来酒店协查、指导各项工作。9、协助酒店领导,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10、负责健立健全酒店及本部门安全方面的有关记录和档案。11、定期召开部门管理例会。(四)保安主管1、在保安部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直接对其负责,执行交办的各项任务和临时授权的其他职责。2、协助保安部经理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负责对领班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3、负责保安部员工的教育、培训,抓好员工思想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使全体员工团结一致。4、协助酒店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培训各部门的骨干力量。5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监控检查及收缴客人的遗留、违禁物品。6、经常巡查酒店的各项安全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发现客人有借酒闹事及出现违法事件的,及时处理。7、每天和前台联系,及时掌握外宾、重要客人入住楼层的有关情况,确保宾客安全。8、熟悉消防业务知识,协助保安部经理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演练与培训。9、熟悉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保养、使用,定期做好检查工作,使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状态。10、负责酒店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确保安全。11、负责检查会客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外出登记情况。12、负责每天各班交接班记录的检查及存在问题的妥善处理。13、每天向保安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各种问题。(五)保安部各班组领班职责规范1、在主管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直接对主管负责。2、抓好班组思想建设,掌握员工思想和工作情况,团结员工相互关心,共同提高。3、走动管理,随时督导、检查员工在岗期间的仪表、仪容、礼貌、礼仪、警械装备和值班工作质量。4、每天上岗前要开班前会,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项。5、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方法。6、协助其他部门处理好一般性的客人投诉。7、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六)保安消防员职责规范1、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2、认真落实上级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消防工作。3、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并对在岗员工进行防火意识教育,宣传消防工作的重要性。4、熟悉酒店的地理、环境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火灾报警装置)的分布位置。5、制定计划,购置、维修全店的消防器材。6、落实防火安全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及时登记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7、配合上级机关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火灾事故。8、审批动火许可证,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监护。(七)治安员、内保员报告上级:治安领班、内保领班职责规范:1、在领班领导下,保卫好酒店的安全,执行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2、负责对客房、餐饮、娱乐等区域的巡逻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处理情况。3、对酒店内、外车辆进行疏导,保证交通畅通。4、对酒店内、外车辆进行疏导,保证交通畅通。5、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6、负责检查询问零点以后进入客房区的有关客人的钥匙牌和住房卡。7、阻止无关、闲散人员进入酒店。对流氓滋事人员及可疑人员进店,除采取控制外,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8、制止一切实发生在酒店内的客人争吵、打架、斗殴等不良情况,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恶化。9、协助财务部做好押送有关款项工作。10、制止入住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进入酒店区域,发现后应将物品扣留。11、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为加强财务管理,适应激烈市场竞争要求,提高企业效益,实现本企业上新台阶,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和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原则
1.公司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公司各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手续齐全。
4.经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打订单(三份),送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方可向客户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公司以后,仓库必及时清点数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仓库填制入库单有关人员签字送财务部门,仓管人员及时登记入帐。
6.供应商必须提供请款单、发票、公司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三联,会计、出纳、经办人和客户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成本控制制度
1.各员工必须有很强的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节约能耗,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2.会计要同其他部门制定每年每种产品的成本计划,材料耗用定额,费用标准。
3.材料入库保管人员组织验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4.材料入库及时由保管人员填制验收单,验收单上必须有检查质量人员和保管人员同时签名,一份三联,及时送财务、采购部门,以便核对。
5.领料单一份三联,财务部、领用部门、仓库各一联。
6.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登记材料数量式帐户,月底抽查材料实物与帐存是否相符。
7.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原材料数量金额式二级帐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额式二级帐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仓库可以以表代帐,月底必须同仓库帐核对相符。
8.各部门按定额用料,超过定额必须查明原因,属于主观因素,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属客观因素经总经理批准调整定额。
现金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2.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3.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4.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5.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6.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过夜。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财产清查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财产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使会计核算真实,根据会计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司必须每年对物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一次。
二、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做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登记好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帐簿并结好余额,以便核对,整理好财产物资,分门别类。
三、由办公室人员牵头,财务人员、物料保管人员参加,对财产物资逐笔登记,并与帐面进行核对。如发现财产盈亏,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总经理报告,经批准后进行相应帐务处理。
四、对盘亏的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造成的盘亏,根据不同的原因进行处理,属人为管理因素,由责任人赔偿,属自然损耗的,完善报批手续。
五、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室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闲置、报废的管理,登记工作。
六、由办公室牵头,会计、使用部门参加,每年全面清点一次,并对报废、未使用的进行处理。在清查中将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报废表”,并注明原因,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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