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十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 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处派人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并需书写讨论结论,记录人及主持人签字。
十四.查对制度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十五.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科住院患者的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根据院相关制度特制定我科《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
一、为监控我科是否存在过度诊疗、服务流程不合理现象,减轻群众就医的经济负担,特制定本制度。
二、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住院患者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三、患者因某种原因需长时间(30天以上)住院,科室应进行严格的监控和 管理,建立专门的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专项管理登记本。 科室应对患者
长时间住院的原因进行讨论和分析,由医师进行记录。
四、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专项管理登记本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患者姓名、住院号、入院时间、入院诊断、长时间住院原因、过度诊疗现象是否存在、服务流程是否合理。
五、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出现因沟通不及时或不清楚而 出现的纠纷。
六、科室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分析检测记录应及时登记外,必须附 送一份交医务处存档,医务处每年年底对该年度出现的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
十六.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匡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
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五、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既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十七.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病人安全是医疗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管理的核心。为了鼓励本科医务人员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通过职能部门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为此,我科特制定了无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鼓励我科职工积极参与不良事件上报。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所谓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