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促进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编制《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3)《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年)》; (4)《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2005年); (5)《山东省海岸带规划》(2005年); (6)《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年)》; (7)国家、省、市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第3条 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的基本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烟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4条 规划重点
(1)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2)科学合理地调整市域城镇体系结构,统筹城乡健康发展。 (3)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 (4)明确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和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5)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综合防灾规划。 (6)统筹规划社会服务设施,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7)发展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体系。 (8)塑造城市特色。
第5条 城市规划区
烟台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为:烟台市五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福山区、开发区)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和桃村镇,总面积约为3002平方公里。
第6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
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第7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2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8条 城市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把烟台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港口城市和富有历史、人文、山海特色的滨海旅游城市。
到2010年,烟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预计全市生产总值达到4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3%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000美元左右,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经济增长方式明显转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城镇化水平达到60%,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初见成效。
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0000亿元,年均增长9%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6万美元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0%。全市社会、经济等各项主要指标达到现代化水平。
第9条 城市总体发展战略
(1)港口带动战略:建设大型港口,发展临港产业,积极承接外来产业辐射,带动城市和区域发展。
(2)集聚发展战略:突出北部滨海城市带建设,为承接外来产业辐射、打造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提供一体化的空间保障。
(3)中心强化战略:促进烟台制造业集群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化烟台中心城市的产业带动能力和中心服务职能。
第10条 经济发展战略
(1)努力培育支柱产业簇群,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建立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结构,强化中心城市的功能。
(2)积极接受外来产业转移,主动融入全球经济。 (3)统筹城乡经济与产业,推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4)加强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为未来经济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第11条 社会发展战略
(1)积极应对老龄化、新一轮婚育高峰和外来人口增加等人口结构
性变化,规划相应的城市服务设施和居住生活社区,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2)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大力建设文化设施,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12条 环境发展战略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对重要生态环境资源的空间管制。 (2)坚持环境优先,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发展注重节水、节地、节能,推进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13条 区域发展战略
(1)实现多层次区域协调发展
在环渤海层面,积极参与区域城市群的整合,共同构建环渤海城市群。
在山东半岛层面,积极推进“青岛-烟台-威海”的产业协作和一体化发展。
在市域层面,实施中心城市促进战略和空间结构集聚战略。促进中心城市的发展,培育烟台的中心职能。同时以北部滨海的各级中心城市为依托,培育集聚性空间结构。
(2)重点推进“青-烟-威”协调发展
引导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对接,规划北部滨海城市带和“烟-青”发展轴,有序引导“青-烟-威”联结带的村镇建设和城乡发展。
引导城际交通系统对接,加快建设龙口-青岛高速公路和“青-烟-威”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实现三市之间的快速联通。
引导“烟-威”交接带道路系统和城镇建设用地以及产业功能协调,推进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协作共享。
共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并贯通滨海生态防护带,保护跨市域的山体和河流。
第3章 市域城乡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
第1节 城乡统筹基本原则
第14条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
以北部滨海城市带、烟青发展轴、各级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为依托,发展城乡人口和产业的集聚体系;以现代农业的技术进步为依据,合理布局新的农村居民点。规划由非农产业的集聚体系和现代农业的均布体系相结合形成新的城乡空间布局体系。
第15条 统筹城乡人口、土地转化
顺应城市化发展趋势,城市人口的增加与农村人口的减少相关联,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相关联。降低农村居民点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化利用水平,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土地保障。
第16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减少村庄的数量,散户、散村逐步迁建,按照村镇布点规划建立成规模的村镇与居民点。
整治村容镇貌,完善文、教、体、卫、商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和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生产和初级非农生产为依托、具备城市化生活条件的新型人居社区。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和面源污染,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第2节 人口与城镇化
第17条 城镇化“系统推进”战略
(1)鼓励人口和非农产业向中心城市和重点发展区域集聚,提高城镇化质量。
(2)鼓励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居住,激活内需,进一步带动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3)改革户籍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4)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5)发展现代农业,推动规模化经营。
第18条 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2010年市域总人口为720万人,2020年为790万人。 规划2010年市域城镇人口432万人,城镇化水平60%;2020年市域城镇人口553万人,城镇化水平70%。
第3节 产业发展规划
第19条 产业发展方向
第一产业调整优化林果业,积极发展畜牧业,加快培育蔬菜产业,以发展蔬菜林果加工出口为重点,建成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出口基地。
第二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材等五大产业集群,大力推进临港工业的发展。
第三产业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旅游会展业,加快发展金融、科研、中介、咨询、策划、设计等高层次的现代服务业。
第20条 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1)市域产业空间布局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总体为“一心两带”结构,“一心”即烟台中心城区,“两带”即北部沿海产业带和“烟-青”产业带。
烟台中心城区重点发展以汽车、电子、信息、高科技研发、金融商贸等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北部沿海产业带包括北部滨海五城市(烟台、蓬莱、招远、龙口、莱州),重点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带、机械制造产业带和临港产业带,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与新医药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食品、黄金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化临港产业,优化和延长产业链、培育和引导龙头带动型产业集群。
“烟-青”产业带即沿“烟台-莱阳-青岛”交通轴的产业发展带,重点发展食品深加工和机械产业、生态环保型产业和物流业。
(2)市区产业空间布局
芝罘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金融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高标准建设现代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群。
福山区突出工业主体地位,培植机电、加工、服装、IT产业等支柱行业,大力发展城郊型、外向型经济和烟台中心区菜篮子供应基地,发展大樱桃产业。
莱山区建设APEC科技工业园和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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