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民事诉讼法》作业
于发聚 1309
《民事诉讼法》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
题1分,共15题)
选择题(每
1.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199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199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
A、甲市 B、乙市C、丙市 D、丁市
2.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参加诉讼,这是( B )。 A
、变更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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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更换当事人C
、诉讼D、追加当事人
权利义
务的承
担
3.乙在得知丙已准备好建筑材料,将在他们共同的小院内搭一间厨房后,立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 B )。AC
、
形
成
之
诉
、
变
更
之
B、给付之诉D、确认之诉
诉
4.外国公民或组织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的,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A )诉讼权利和义务。
A、同等的 B、不同的 C、平等的 D、对等的
5.赵老汉夫妇去世后,长子赵甲以自己尽义务最多为由独占全部遗产,幼子赵丁起诉要求分割遗产。次子赵乙、三子赵丙既不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受理此案后,正确的做法是( B )。
B、
A、追加赵乙、 赵丙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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