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聚焦于高新技术、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专利技术转化、管理咨询、科技信息服务、商务咨询、品牌营销策划等领域,为该类型的初创型企业提供一个创业平台,帮助这些企业顺利度过创业初期的困境,并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相关服务。 2.组建管理机构
根据项目的定位,设立众创空间管理服务公司;部门下设:综合事务部和管理咨询部、项目服务部三个部门。 A、综合管理部
1)负责孵化器中心日常行政事务,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2)负责孵化器的对外接待、会务接待及入孵企业的会务服务工作;
3)负责孵化器和入孵企业的宣传工作;
4)负责工作规划、总结的编汇,文件指示精神、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及重要资料的存档保密工作。
5)负责众创空间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消防物业等事务工作。 B、管理咨询部
1)负责招商和入孵企业的相关资讯服务; 2)负责孵化企业的管理培训服务工作;
3)负责孵化项目的入驻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及管理评价; 4)向企业提供企业管理、企业策划、品牌营销、企业诊断及创业培训和孵化指导.
C.项目服务部
1)负责入住企业项目服务、跟踪和毕业认定、政策法规的咨询等;
2)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审批、工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成立手续 ;
3)负责组织企业间的联谊活动,交流发展经验,开展业务合作 ; 4)协助入孵企业办理通讯、网络设施的开通接入和系统维护等系列工作。
3、运营模式(建议)
众创空间拟采用事业企业型的运营模式,由政府投资扶持,众创空间的日常管理按照企业化经营,实现收支平衡。同时与风险机构合作,建立众创空间管理服务公司来运作风险基金和提供孵化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系统化的服务体系是孵化器发展的关键,计划建立一套由“基地管理员+项目经理+创业导师+专家咨询+商业网络”构成的五级孵化培育体系。
(1)以联络员为主的基础性服务
为每个在孵企业化派驻一位联络员,帮助初创期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务性工作,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2)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增值性服务
给重点在孵企业配备一名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以定期走访的形式,为企业在申报各类计划、项目推介、引进融资等方面提供咨询服
务;
(3)以创业导师为主的针对性服务
对于企业发展所特有的个性化高层次问题,聘请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咨询机构专业人士担任企业的创业导师,借助成功人士的经验和视野,帮助企业增强对商业机会的辨识能力和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提升企业的创业成功率。
(4)以专家咨询顾问为主的指导性服务
中心专家咨询顾问团,凝聚多个领域专家群体的集体智慧,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供决策支持。 (5)以各类商业服务机构为主的专业性服务
通过筛选、引进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专业性商业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和商业资源接触的优先权,配合各类推介、对接活动、形成商业资源网络服务体系,提高资源供给方和资源需求方的碰撞几率,实现各类创业资源对在孵企业最大、最有效的配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4、建设周期
由于缺乏相关的孵化器建设、运营经验和专业的孵化器人才,项目划分为3个阶段建设,分步开展,以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准备期:在准备期,主要是对场地进行简易装修,符合基本的办公要求。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引入创业企业。并建立相关的众创空间管理制度,组建创业导师团队,引入投资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 实施期:准备期的工作结束后,众创空间正式开始运作。将搭建
更多的服务平台,为入孵企业提供服务。同时通过参与一些社会化的活动,提升众创空间的知名度,同时为入孵企业进行宣传、推广。 扩张期:在准备期、实施期都顺利度过后,总结相关的经验,形成自成一体的众创空间管理制度,积累相关的社会资源和融资渠道。然后扩大众创空间的经营范围,引入更多的创业企业,提供更多样化的服务内容,打造出自己的品牌。 七、开展创业服务与落实退出机制 (一)创业服务
专利转化促进会成立创业众创空间服务机构,规范化开展创业孵化服务工作。
由市科技局牵头,中小企业局、社保局、财政局、经信局、工商联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众创空间服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培训。 (二)考核机制
众创空间每半年对在孵创业实体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在孵创业实体,众创空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孵化对象,并帮助分析解决有关问题,敦促其整改;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 的在孵实体,终止在基地的孵化协议,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孵实体考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市创业促就业在孵创业实体考核表》;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它相关材料及复印件(新产品或高新产品证书、项目各类计划文件、成果或产品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及专有技术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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