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交接班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风电场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风电场运行岗位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第二条运行岗位的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交接形式以书面文字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
第三条交接班要求:
(一)交接班前各岗位人员要按检查时间、线路、项目、标准进行检查;
(二)交接班过程要做到交接双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交班前半小时、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但异常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四)交接班的内容:
1.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2.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重点核对接地装置;
3.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4.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负荷预计;
5.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
6.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7.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8.现场安全措施、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
9.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
10.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第四条交班应做到:
(一)交清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交清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缺陷、异动情况;交清运行操作及检修情况;
(二)对发生的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进行处理;
(三)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情况进行准确、详实、全面的记录;
(四)对本班发生的异常情况按《运行分析管理标准》有关内容执行;
(五)做好管辖区域、设备监控装置的卫生清洁工作;
(六)交清本班进行的定期工作,交清设备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异常及处理情况;
(七)说明调度、上级的指示、命令及下发文件;
(八)对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交班人应做详实的解答;
(九)对重要运行方式变更或设备缺陷、异动,交班人员应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
第五条接班应做到:
(一)接班前的检查:查报表、日志记录;查各表盘、监控画面设备运行情况;接班时主要运行参数及现场实际设备运行情况;
(二)查管辖区域及表盘卫生应达到文明生产管理标准要求;清点公用材料、器具、图纸、仪表、台帐、钥匙、备品等;
(三)接班后,做到“五清楚”,即: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清楚;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清楚;操作及检修情况清楚;安全情况及预防措施清楚;现场设备及清洁情况清楚;
(四)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进行接班前检查。
第六条遇有以下情况不能交接班:
(一)当班发生的异常处理不清及重大操作、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不交接;
(二)岗位不对口、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
(三)备用设备状态不清楚不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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