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经济学与商务管理系2009级
《保险学》练习题(一)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B B B A B B D B A C 二、多项选择题
1、ACDE 2、A 3、AC 4、AD 5、ABCDEFG 6、A 7、BC 8、ACDE 9、ABCD 10、ABD 三、填空题 1、双务合同;
2、保险人 投保人;
3、被保险人 保单所有人 受益人; 4、投保单 暂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 5、地点 风险 财产 损失;
6、赔偿或给付金额 施救费用 受损标的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 7、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 任意解除; 8、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四、判断改错
1、× 投保人才是保险合同的要约方。 2、×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可保利益。
3、× 小王对小李的房屋没有可保利益,所以小王不可以以小李的房屋为保险标的投保。 4、√
5、× 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超过保险价值部分得不到赔付,因此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6、√ 7、√ 8、√
五、简答题
1、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是怎样的?如何理解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答: (1).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是二者存在的前提,没有风险就无须保险,也就不需要风险管理。 (2).保险是完善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风险管理最重要、也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3).加强风险管理是提高保险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4)风险管理是管理所有的风险,也包括某些投机风险,这不是保险的可保风险,因此,风险管理的范围要比保险大的多,保险只是是其中的一部分,单却是最重要的部分。
2、风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如何度量风险? 答:
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三个必不可少,共同构成风险,正是因为风险因素的存在,才有可能导致风险事故的发生,最后才造成了风险损失。
风险的度量需要综合考虑损失发生的频率和损失严重性的大小。保险实践中,人们一般用概率论中的标准差和离散系数来刻画风险的程度。
3、为什么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之一是不会发生特大灾难事故?
答:可保风险只是对那些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大的风险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 但这里所说的损失程度大一般是针对单个投保人而言的, 当面对如下面的情况:第一,所有或者大部分保险标的都面临同样的风险因素和发生同样的风险事故;第二,保险标的的价值巨大,损失一旦发生,后果严重到单个保险人难以承受;我们称这样两种情况为发生特大灾难事故,显然, 从保险人的角度看,这样的情况是不具备可保条件的。
4、如何理解经济上具有可行性是可保风险的条件之一? 答:
即损失的潜在严重性大,但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很大。如下矩阵:
损失发生频率高 损失发生频率低 严重性大 A(+ + ) B(+, -)可保 严重性小 C(- + ) D(-, -)
这样损失发生的频率低,对保险人来说,是经济上可行的,因为,虽然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损失的严重性大,但保险人可以通过大量同分布的保险标的来分担损失,总体上保险人仍然是有利可图的。 而对投保人来讲,购买保险业是经济上可行的,因为他可以将自己承担不起的风险转移出去。
5、保险与银行储蓄的区别有哪些? 答:
都体现了有备无患的思想,但是,
(1)银行储蓄是一种自助行为,保险是一种自助与他助相结合的行为; (2)银行储蓄的本利给付是确定的,保险的保险金给付是不确定的。
6、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 答:
(1)最大诚信原则:就是讲诚实,守信用,双方如实公布与保险有关的情报,严格履行义务。
(2)可保利益原则:投保人对投保标的物和人,具有一定经济利益、经济权益或责任关系。
(3)近因原则:指直接造成损失事故的原因
(4)按比例分摊原则:指同一个投保标的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所有承保,此项标的的保险人按承保责任大小共同分摊。
7、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吗?作为投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
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对特定的标的投保。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对他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 负有缴纳保费的义务。
8、保险合同和一般经济合同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答:
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关于各自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它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具体形式,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合同。保险合同和一般的经济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保险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的联系体现在它同其他经济合同一样,都必须具有下列条件: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第三,合同必须合法。保险合同只有具备合法性,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保险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的区别在于它具有双务性、射幸性、补偿性、条件性、附和性和个人性六种特征。
9、保险人做出除外责任的规定是基于什么理由? 答:
保险人之所以作出除外责任的规定,其理由在于:
避免保险人遭受巨额损失 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 避免逆选择
10、简述保险合同的几种解释原则? 答:
(1)文义解释原则 (2)意图解释原则
(3)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4)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的批注的解释原则 (5)补充解释原则
11、保险市场有哪些参与者?他们各起到什么作用?
答:
保险市场是由保险产品的供给方、保险产品的需求方和市场的监管方所组成的。
(1) 供给方包括保险产品的生产者-----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产品的供应商和服务商----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2) 需求方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单所有人和受益人。
(3) 市场的监管方就是指政府保险监管部门,如我们中国的保监会。
12、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答: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都是保险的中介,但他们有明显的区别: (1) 法律地位不同。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代表保险人的利益;保险
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而保险公估人是站在第三方立场上进行公证。 (2) 名义不同。保险代理人是以保险人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人
是以委托人的名义来活动,而保险公估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来工作。
(3) 业务要求不同。一般保险代理人工作熟习程度要求最低,保险公估人要求
最高,而保险经纪人居中。
(4) 行为后果的承担方不同。保险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由保险人承担,而另外两
个是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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