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教学科研岗聘任及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南昌工学院薪酬管理办法》,为规范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及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科研岗分级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教学科研岗分为一级(教授)、二级(副教授)、三级(副教授)、四级(讲师)、五级(讲师)、六级(讲师)、七级(助教)、八级(助教)、九级(见习 )。
二、上岗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承担教学、科研和教改工作任务;
4、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年度考核合格。
三、职级定级及聘任条件
(一)教学科研岗一级
1、取得教授职称;
2、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本科教学工作; 3、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4、每年科研工作量A类分不少于40分;
5、每年主持完成校内教学改革任务或省级教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
(二)教学科研岗二级
1、取得副教授职称;
2、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本科教学工作; 3、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4、每年科研工作量A类分不少于20分;
5、每年主持完成校内教学改革任务或省级教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
(三)教学科研岗三级
1、取得副教授职称;
2、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本科教学工作; 3、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4、每年科研工作量A类分不少于20分;
5、每年主持完成校内教学改革任务或省级教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
(四)教学科研岗四级
1、取得讲师职称;
2、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本科教学工作; 3、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4、每年科研工作量A类分不少于10分且B类分不少于20分;
5、每年主持完成校内教学改革任务或省级教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
(五)教学科研岗五级
1、取得讲师职称;
2、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本科教学工作; 3、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4、每年科研工作量A类分不少于10分且B类分不少于15分;
5、每年主持完成校内教学改革任务或省级教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
(六)教学科研岗六级
1、取得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毕业;
2、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本、专科教学工作; 3、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4、每年科研工作量A类分不少于10分且B类分不少于10分;
5、每年主持完成校内教学改革任务或省级教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
(七)教学科研岗七级
1、取得助教职称;
2、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本、专科教学工作; 3、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4、每年科研工作量B类分不少于20分;
5、每年主持完成校内教学改革任务或省级教科研项目不少于1个或参与完成校内教学改革任务(省级教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
(八)教学科研岗八级
1、取得助教职称;
2、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本、专科教学工作; 3、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4、每年科研工作量B类分不少于10分;
5、每年参与完成校内教学改革任务或省级教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
(九)教学科研岗九级
1、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本、专科教学工作 2、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 3、每年参与完成校内教学改革任务不少于1项。 四、岗位职责 (一)育人工作要求
所有教学科研岗人员,必须将育人工作贯穿于聘期工作的始
终,关爱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培养学生对社会负责的使命担当意识、适应社会变化的心理素质和自觉于终身学习及自我发展的意识、方法和能力,造就政治合格、身心健康、科学知识到位、专业技能扎实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积极改革和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校以增强就业能力为导向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和民族预科教育综合改革。构建有利于学生政治素质、人文素质、科学素养、专业素质和职业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生实现自我成熟、成长、成才。
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精品课程、理实一体化课程和工作过程导向课程的建设。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活动、课外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
在聘期内,须积极担任学生的学业导师,指导学生考研、就业,指导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
(二)教学科研一、二、三级岗 1、每年至少独立主讲两门本科生课程;
2、组织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实践)示范中心的建设;
3、制订专业发展规划,负责所在品牌专业建设和新专业申报、努力使所在专业成为校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和省内知名专业;
4、领导本学科、专业的学术或教学团队建设,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形成并保持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5、组织和主持省级及以上教改、教育规划和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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