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参考答疑:
1. (1) A 公司可以修改,理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施工单位有权利修改、补充、撤回投标文件;(2) B 公司不可以修改;理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施工单位不能再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C 公司是撤销投标文件,要负法律责任,招标方对其投标保证金进行没收。理由:依照相关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
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事件二中D单位的中标造价= (16100. 00+1800. 00+1200. 00) *(1+1%)*(1+3. 413%) =19949. 40万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 3.(1)“地下室浇筑防水混凝土时,其混凝土抗渗等级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试配”不妥。正确做法:防水混凝土其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 。(2)“墙体的水平施工缝分别留在底板与侧墙和楼板与侧墙的交接处”不妥。正确做法: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和板、墙接缝线以下150-300mm处。(3)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的做法:①己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2;②在己硬化混凝土表面上,应清除水泥簿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③在浇筑混凝土前,宜先在施工缝处刷一层水泥浆或铺一层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④ 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4、施工单位D关于补偿费用说法不合理,关于工期补偿的说法也不合理。理由: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己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检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如果再次检验合格,则由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补偿施工单位损失,并顺延工期;如果检验不合格,则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21题:案例分析题(案例)(本题:20分)
背景:
某小区内拟建一幢6层普通砖混结构住宅楼,外墙厚240mm,设有圈梁和构造柱,现浇楼板和楼梯。
施工准备过程中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现场需要安装一台塔吊,塔吊型号为QTZ25(3506)即最大工作幅度为35m,塔吊运进现场后,项目经理部按照技术人员提供的装配图集组织人员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现场技术人员报请项目经理批准,塔吊正式投入使用。 事件二:现场临时设施布置时,为了防止高空坠物,将办公室、宿舍、木工加工棚,钢筋加工棚的位置,分别设置在塔吊40m,45m,48m,42m处。
事件三:结构施工至4层时,项目经理组织质量检查,发现构造柱内拉筋设置情况:
(1)沿高度方向每500mm设2中6钢筋。
(2)每边伸入墙内长度为500mm。
事件四:外墙采用陶瓷面砖,施工前,施工单位按照监理要求,在相同基层上做了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平整度进行了检验。 问题:
1.事件一有何不妥,写出正确做法。 2.事件二有何不妥,指出正确做法。
3.事件三构造柱拉筋设置有何不妥,指出正确做法。
4.事件四中,指出样板件饰面砖,应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 答疑:参考答疑:
1.不妥之一:项目经理部按照技术人员提供的安装图集组织人员安装。 正确做法:先编安装方案,再审批,后安装,并应由有资质的队伍安装。
不妥之二:安装结束后,现场技术人员报请项目经理批准,塔吊正式投入使用。 正确做法:安装结束后,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准用证后才能使用。
2.不妥之处:木工加工棚,钢筋加工棚设置在距塔吊48m,42m处。 正确做法: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应在塔吊覆盖范围35m之内。 3.不妥之处:每边伸人墙内500mm正确做法:每边伸入墙内1000mm。 4.应对外墙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作检验。
第22题:案例分析题(案例)(本题:20分)
背景:
某大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合同,总承包商将该大厦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某装饰装修工程公司。该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与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该大厦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该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基坑开挖后用重型动力触探法检查,发现基坑下面存在古墓。
事件二:基坑验槽时,总承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建设、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检验,经检验基坑符合要求。
事件三:为了使水泥浆更具黏结力,旋喷前3h对水泥浆进行搅拌。 问题:
1.该大厦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的分包过程有何不妥之外,并改正。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组成?该文本的三个附加分别是什么?
3.判断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是否妥当;如不妥当,请改正。 4.基坑验槽时,应重点观察哪些部位?
答疑:参考答疑:
1.该大厦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分包过程的不妥之处在于装饰装修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正确做法:该装饰装修施工分包合同应由装饰装修工程公司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该文本的三个附件分别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证书”。
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的妥当与否的判定。 (1)事件一不妥。 正确做法:基坑开挖后用钎探法或轻型动力触探法等检查基坑是否存在软弱土下卧层及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等及相应的位置、深度、形状。 (2)事件二不妥。
正确做法:基坑(槽)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的项目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共赴现场,按设计、规范和施工方案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基坑验槽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 (3)事件三不妥。
正确做法:水泥浆的搅拌宜在旋喷前1h内进行。
4.基坑验槽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
第23题:案例分析题(案例)(本题:20分)
背景: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格式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款为1200万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首层层高及各层层高由4.3m变更为4.5m,当日乙方停工,并报出了索赔意向书,20天后甲方提供了正式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向甲方提出了索赔报告。 索赔内容包括:
(1)停工窝工损失20万元;
(2)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350万; (3)顺延工期20d。
甲方收到索赔报告后要求乙方对索赔报告内容进行修改,重新报送。 事件二:工程竣工后,当地质检站与建设单位共同主持组织了竣工验收。 事件三: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提供了经甲方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金额350万元,经甲方确认的索赔款为20万元,经甲方确认的现场鉴证费用10万元。 问题:
1.事件一中,乙方提交的索赔报告内容有何不妥。结合GF-2013-0201相关条例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有何不妥,指出正确做法。
3.事件二中,根据《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哪些条件?
4.事件三中,该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是多少?
答疑:参考答疑: 1.不妥之处:索赔报告中包含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根据GF-2013-0201相关条款规定,当乙方受到损失时,应依据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提
交索赔报告。
当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变更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交合同价款变更报告。
2.不妥之处:质监站与建设单位共同主持组织竣工验收。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要求;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竣工结算总价=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索赔与现场鉴证费=1200+350+20+10=1580万元。
第24题:案例分析题(案例)(本题:20分)
背景:
甲方一办公楼工程进行装修,乙方中标,并与甲方签订了合同,在该办公楼室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在吊顶工程开始前,编制了施工方案,对纸面石膏板的安装提出了如下要求:
(1)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固定,固定时应从板的四周向中间进行。 (2)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应垂直于主龙骨安装,短边应垂直于次龙骨安装。 (3)螺钉头宜埋入板面,钉眼用腻子抹平。 (4)纸面石膏板接缝直接用腻子抹平。
事件二:施工项目部将吊顶按每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层30个房间,每批抽查2个房间进行质量自验。
事件三:隐框玻璃幕墙工程的表面平整度规范的允许偏差为2mm,在检验批验收
时,两个检验批各抽查100个检测点,第一个检验批检测点90%合格,其中最大偏差为3.5mm;第二个检验批82%合格,其中最大偏差为2.8mm。
事件四:甲乙双方在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时,发生了争议,乙方坚持按中标合同价款作为结算依据,因为中标合同已备案。但甲方认为乙方中标后,双方就该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另外又签订了一份协议,该协议中乙方同意在中标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再下浮百分之十作为双方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因此甲方坚持以该协议作为双方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问题:
1.事件一中,施工方案有何不妥,如何改正。
2.事件二中,检验批的抽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指出正确做法。 3.事件三中,两个检验批是否合格,为什么?
4.判断事件四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观点是否合法?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的规定,工程进度款结算有哪些方式?
答疑:参考答疑:
1.不妥之一:固定时从板的四周向中间进行。 正确做法: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四周进行。 不妥之二:长边垂直主龙骨,短边垂直次龙骨。
正确做法:长边垂直次龙骨,短边平行搭接在次龙骨上。 不妥之三:钉眼用腻子抹平。
正确做法:钉眼先做防锈处理,再用腻子抹平。 不妥之四:板缝直接用腻子抹平。
正确做法:板缝须做防裂处理后再用腻子抹平。 2.检验批抽查不正确。 正确方法:应抽查3间。
原因是:抽查数30间X10%=3间,2间是错误的,应抽查3间。 3.第一个检验批,合格点数90%>80%,允许偏差3.5/2>1.5倍; 第二个检验批,合格点数82%>80%,允许偏差2.8/2<1.5倍; 因此第一个检验批不合格,第二个检验批合格。 4.甲方观点不合法,乙方观点合法。
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有2种,(1)按月结算与支付;(2)分段结算与支付。
第25题:案例分析题(案例)(本题:20分)
背景:
某商场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36m,施工单位中标后,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部分内容如下: (1)采用落地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 (2)采用木模板钢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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