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铁清镇中心小学校教育教学
明察暗访制度
(试 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安县教育局关于“向8小时要责任、向40分钟要课堂教学质量、向24小时要形象”的工作要求,突出“无为、过错、低效、违纪”四项问责内容,严格实行工作问责和督查督办,促进铁清镇中心校各校点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行为和办学行为,增强管理的有效性,提高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各项举措的执行力,突出“扬正气、促和谐、强拓展”主题,强化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教育行风满意力,全面提升教育和谐发展力。根据教育局教育教学明察暗访制度特制订以下铁清镇中心小学校教育教学明察暗访制度:
一、各校点教学秩序明察暗访。(计入学校对各村小的考核) 1、各校点是否坚持举行每周一早上的升旗仪式。 2、各校点每周一下午的卫生大扫除。 3、各校点是否坚持做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4、各校点教师是否按时到岗和按时离岗(采用电话点名制度)。 5、各校点是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行课。 6、各校点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行课。 7、各校点是否认真抓好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明察暗访。
1、早读课和平时上课教师是否按时到岗。早读课未到场一次扣1分,
1
迟到超过5分钟一次扣0.5分;平时上课,超过5分钟未进课堂作迟到处理,提前5分钟下课作早退处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将非室外课上成体育课一次扣0.5分。旷课一节一次扣3分。
2、教师上课是否带好备课本和教科书,教师不带备课本上课一次,扣0.3分。
3、教师(45岁以下)上课时是否按要求使用普通话进行授课,未用普通话进行授课一次扣0.5分。
4、教师上课时着装是否得体(如不准穿拖鞋或背心上课),发现一次穿拖鞋或背心上课一次扣0.5分。
5、教师(45岁以下)是否坐着上课,违者一次扣0.5分。 6、教师是否体罚或严重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3—5分。
7、教师是否按时批改学生作业,进行教学质量监测,发现一次扣0.5—2分。
三、其他明察暗访制度。
1、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家长和群众举报各校点或教师违纪违规情况。
2、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并限期整改,并从教师绩效工资考核中教师教学常规考评分部分严格扣分,与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挂钩。
江安县铁清镇中心小学校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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