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正的全部内容。
③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受理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受理使用登记申请,书面发出受理回执。
3.审批、发证
受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设备
使用登记证》。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同意原因。
七、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提速承诺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十、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华侨商业城12栋(防疫站南侧)206室。
联系电话:86979023、86979065、86979067,
邮箱:86979065@
注:
1、关于特种设备的各项政务公开内容及办理所需表格可在网上查询、下载(网址:
),
2、电梯检测机构约检电话:36912081。
作业人员培训机构联系电话:86979035。
3、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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