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设法产生带电离子,将该产生相反电荷或带电离子的方式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感应中和器:感应中和器没有外加电源,一般由多组尾端接地的金属针及其支架组成。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中和器的金属针可以成刷形布置,可以沿径向成管形布置,也可以按其它方式布置。
②外接电源中和器:这种中和器由外加电源产生电场,当带有静电的生产物料通过该电场区域时,其上电荷发生定向移动而被中和和泄放;另外,外加电源产生的电场还可以阻止电荷的转移,减缓静电的产生;同时,外加高压电场对电介质也有电离作用,可加速静电电荷的中和和泄放。
③放射线中和器:这种中和器是利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射线使空气电离,进而中和和泄放生产物料上积累的静电电荷。α射线、β射线、丁射线都可以用来消除静电。采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防止射线对人体的伤害。
④离子风中和法:这种方法是把经过电离的空气,即所谓离子风,送到带有静电的物料中以消除静电。这种方法作用范围较大,但必须有离子风源设备。
(4)工艺控制法
前面说到的增湿就是一种从工艺上消除静电危险的措施。不过,增湿不是控制静电的产生,而是加速静电电荷的泄漏,避免静电电荷积累到危险程度。在工艺上,还可以采用适当措施,限制静电的产生,控制静电电荷的积累。
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1、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2、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置静电接地设施:
(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电机)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3、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4、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毫米的铜带)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5、防火防爆区设备、储存输送易燃物质的设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
6、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必须每年检测一次,要有检测报告,不得大于100欧姆。
二、加油加气站:
1、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雷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2、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毫米的铜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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