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海外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海外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实施学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加快教师队伍的国际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学术水平和国际视野,学校决定实施“中青年学术骨干海外研修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海外支持计划”),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派往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原则,学校积极鼓励教师赴世界一流大学、学科或研究机构进行高层次学术研修。优先支持研修合作院校为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大学,或研修合作学科为全球排名前30位的学科,或研修合作机构为该领域全球知名研究机构,或研修合作导师为该领域全球著名专家。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
第四条具有学术发展潜力,通过“海外支持计划”的研修,能够成为既具国际学术视野,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带头人。
第五条研修内容应与所在学科发展方向一致,并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标和计划。
第三章支持类别
第六条“海外支持计划”分以下四个类别:(1)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者(包括基金委面上项目、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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