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1章 民用建筑防雷
11.4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11.4.1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防侧击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11.4.2 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闪器宜采用避雷带(网)、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或等效的环形导体 相互连接; 2 避雷带应装设在屋角、屋脊、女儿墙及屋檐等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并应在整个屋面上装设不大于 20m×20m或24m×16m的网格; 3 对于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4 引出屋面的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5 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设接闪器,并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6 当利用金属物体或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1.6.4条的要求; 7 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应优先利用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但应符合本规范第11.7.7条的要求; 8 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防雷装置专设引下线时,其引下线数量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25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 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 。对第11.2.4条4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 ; 2)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
线时,其引下线数量可不受限制,间距不应 大于25m,建筑物外廓易受雷击的几个角上的柱筋宜被利用。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可不 做规定。 9 构筑物的防直击雷装置引下线可为一根,当其高度超过40m时,应在相对称的位置上装设两根。当 符合本规范第11.7.7条的要求时,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构筑物中的钢筋可作为引下线; 10 防直击雷装置的接地网宜和电气设备等接地网共用。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及电气设备的接 地网,应在进出处与防雷接地网相连; 在共用接地网并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网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当符合本规范 第11.8.8条的要求时,应利用基础和地梁作为环形接地网。 11.4.3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60m时,应采取下列防侧击措施: 1 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及金属管道等的连接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11.3.3条的规定; 2 应将6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1章 民用建筑防雷
11.4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11.4.4 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金属导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架空线转换为电缆 时,电缆长度不宜小于15m,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 具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 ; 2 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应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 网上。当多回路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避雷器或其它形式的浪涌保护器,但绝缘 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网上; 3 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网上或独自接地,其冲击 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 。 11.4.5 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网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体、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和电子信 息设备的反击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条件时,宜将防雷装置的接闪器和引下线与建筑物内的金属物体隔开。金属物体至引下线的距离应 符合公式(11.4.5-1)或(11.4.5-2)的要求。地下各种金属管道及其它各种接地网距防雷接地网 的距离应符合公式(11.3.5-4)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当达不到时应相互连接; 当LX≥5Ri L ≥5Ri时 Sal≥0.05Kc(Ri+LX) (11.4.5-1) 当LX<5Ri时 Sal≥0.2Kc(Ri+0.1LX) (11.4.5-2) 式中 Sal 当金属管道的埋地部分未与防雷接地网连接时,引下线与金属物体之间的空气中距离 (m); Ri 防雷接地网的冲击接地电阻( ); Kc 分流系数; LX 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长度(m)。 2 在共用接地网并与埋地金属管道相
连的情况下,其引下线与金属物之间的空气中距离应符合公式 (11.3.5-3)的要求; 3 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体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钢筋、钢结构等金属物与被利用的部分连 成整体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4 当引下线与金属物或线路之间有自然地或人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屏蔽物隔 开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5 电气、电信竖井内的接地干线与楼板钢筋的等电位联结应符合本规范第11.3.5条的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1章 民用建筑防雷
11.5 其它防雷保护措施11.5.1 微波站、电视差转台、卫星通信地球站、广播电视发射台、雷达站、雷达雷测试 调试场、移动通信基站等建筑物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线铁塔上的天线应在避雷针保护范围内,避雷针可固定在天线铁塔上,塔身金属结 构可兼作接闪器和引下线。当天线塔位于机房旁边时,应在塔基四角外敷设铁塔接地 网和闭合环形接地体,天线铁塔及防雷引下线应与该接地网和闭合环形接地体可靠连 通。天线基础周围的闭合环形接地体与围绕机房四周敷设的闭合环形接地体应有两处 以上部位可靠连接; 2 天线铁塔上的天线馈线波导管或同轴传输线的金属外皮及敷线金属导管,应在塔的上 下两端及超过60m时,还应在其中间部位与塔身金属结构可靠连接,并应在机房入口 处的外侧与接地网连通。经走线架上塔的天线馈线,应在其转弯处上方0.5~1m范围 内可靠接地,室外走线架亦应在始末两端可靠接地。塔上的天线安装框架、支持杆、 灯具外壳等金属件,应与塔身金属结构用螺栓连接或焊接连通。塔顶航空障碍灯及塔 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应采用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将导线穿入金属导管,电缆金属外皮或 金属导管至少应在上下两端与塔身连接; 3 卫星通信地球站天线的防雷,可采用独立避雷针或在天线口面上沿及副面调整器顶端 预留的安装避雷针处分别安装相应的避雷针。当天线安装于地面上时,其防雷引下线 应直接引至天线基础周围的闭合形接地体。当天线位于机房屋顶时,可利用建筑物结 构钢筋作为其防雷引下线; 4 中波无线电广播台的桅杆天线塔对地应是绝缘的,宜在塔基设有绝缘子,桅杆天线底 部与大地之间安装球形放电间隙。桅杆天线必须自桅杆中心向外呈辐射状敷设接地网, 地网相邻导体间夹角应相等。导体的数量及每根导体的长度,应根据发射机输出功率 及波长确定; 短波无线电广播台的天线塔上应装设避雷针并将塔体接地。无线电广播台发射机房内 应设置高频接地母线及高频接地极; 5 雷达站的天线本身可作为防雷接闪器。当另设避雷针或避雷线作为接闪器以保护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小学教育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1章 民用建筑防雷(3)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