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服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秩序维护员服装的管理,树立良好的秩序维护形象,公司决定对秩序维护服装做如下规定:
(一)服装等物品的使用期限。
1、根据要求,统一着装,公司统一购买并造册登记。
2、秩序维护员进公司的第一年西装二套,使用期限为24个月。
3、衬衣冬夏各二件,使用期限为12个月。
4、皮鞋使用期限为24个月。
(二)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在公司工作不满足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服装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费。
2、秩序维护员离职,不收回服装。
(三)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1、秩序维护换装时间,应由秩序维护部视当时气温情况而定。
2、冬季进公司的秩序维护员,暂不发给春秋夏装;夏季进公司的秩序维护员,暂不发给冬装。
3、上岗必须按统一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下岗后不得着工作装外出。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工程科技保安员工作规程(6)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