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基础精讲班法制史讲义
法 制 史
考区1 中国立法史★★★★
1、立法思想的变迁: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汉朝:德主刑辅,礼刑并用;唐朝:礼法合一;明朝:明刑弼教 2、封建法典总则的变迁:法经:具,位于律尾;曹魏律:刑名,位于律首;晋律:刑名、法例,位于律首;北齐律:名例:位于律首,奠定后世刑法总则。
1、先秦至魏晋南北朝
西 周
立法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受夏商神学思想影响)。”德:敬天、敬祖、保民。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汉代的“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源于此。
德教:礼:精神原则:亲亲尊尊;五礼: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已具备法的特征) 出礼入刑;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春 秋 战 国 魏 晋 南 北 朝
2、唐宋以降
唐
《贞观律》确立唐律的内容和风格 《永徽律疏》,元起称《唐律疏议》,中国古代立法最高水平,中华法系的代表,迄今为止保留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有影响力的法典。 明 清
《大明律》,吏户礼兵刑工,终明不改;《明大诰》特别刑法,重典治吏。
眀刑弼教,(1)出处:《尚书:大禹谟》;(2)眀刑弼教内涵变迁,朱熹之前先教后刑,之后先刑后教;(3)中国封建法指导原则的变化: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明刑弼教
《大清律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是中国历史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
清代例,例分为:条例(刑事单行法规,编入大清律例)、则例(某一行政部门或某专门事务方面的单行法规)、事例(皇帝“上谕”)、成例(整理编定的事例,单行法规)。
【样题1】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西周首创神权统治思想,对于我国封建统治有重要意义
B.“亲亲”,即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上凌下,以亲压疏 C.西周的礼在当时更多的表现为道德要求,并不具备法的特征
D.西周的礼类似于禁止性规则,规定人们不得作出的行为,一旦违反了礼即落入了刑的领域
《晋律》又称《泰始律》,20篇602条。增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刑宽禁简。张斐和杜预注释:“张杜律”。准五服制罪入律。 《北魏律》,20篇,官当入律。
《北齐律》,12篇,名例律。重罪十条入律。南北朝成就最高。
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的立法格局,科补充、变通律、令,格与令相同,补充律,带有刑事法令性质,比是比附与类推,处理案件,式是公文程式。
《魏律》,魏明帝(1)具律改“刑名”,置于律首。(2)“八议”入律。
《法经》:作者:魏,李悝,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六篇:盗、贼(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网、捕(诉讼法)杂(淫、狡、城、嬉、徒、金)。具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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