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系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和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的通知
各辅导员、各班级:
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展开,根据柳铁学工〔2012〕10号精神,现对我系的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人员范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我系大二、大三学生中评选。 2.国家助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在我系大一、大二、大三学生中评选。 二、评选工作时间
1.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在2012年9月25前上报完成。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要在2012年10月8日前上报完成。 三、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不限定申请名额,大二、大三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写申请,经过班级初审、辅导员复核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参加评选答辩,前二名推荐上报国家奖学金。
2.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大一、大二、大三各推选1名优秀学生参加系部评选,前二名推荐上报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大二、大三人数的百分比分配:2010级10人,2011级12人。
4.国家助学金:综合考虑对学生家庭贫困状况的了解、曾获资助情况、即将外出实习工作及名额有限等几项因素,大一、大二、大三的助学金名额按20%、50% 、30%的比例分配分别为:36人、92人、54人。
1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项评选工作须严格按照工作制度,遵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辅导员审核——系部评审——系学生工作会议讨论同意”的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必须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3.按学院要求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组织申报学生进行答辩,参加答辩学生必须准备申报材料和PPT。答辩时间为9月24日。通过答辩评选出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要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在全系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请各辅导员按照对应的具体名额组织评选。评选出的获奖助学金学生需填写学院各项相关表格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5.各辅导员一定要按规定时间上报候选人员的名单和相关表格资料。
汽车工程系
2012年9月19日
2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小学教育汽车工程系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