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前送达。实现立项申请人对《标准项目建议书》填写、修改、提交功能,提交后的建议书不能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支持查询、报表。 3.6.2.1.2.2 立项申请的审核及公布
审核及公布
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委员会《标准项目建议书》审核、提交功能,实现业务管理人员对通过审核的《标准项目建议书》的门户发布功能。
审查立项单位送报的《项目建议书》,通过则准予立项,否则放弃,审核结果将在网站上发布,授权单位可以查询到。
项目组管理
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委员会设立项目组,项目组包括项目组长(即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项目组设计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各单位纳入本项目的人员。便于项目进度分工及经费使用情况统计等工作处理。
二期功能 项目计划
按照《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及《项目建议书》确定项目计划进展表,作为项目进度考核的依据。
3.6.2.1.3 标准起草
3.6.2.1.3.1 进展通告
实现标准起草人工作进展的填写、修改、修改痕迹、查看、查询功能。当前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计划,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讨论情况和召开的会议记录。实现专委会业务管理人员对工作进展的查看、查询功能。 3.6.2.1.3.2 提交征求意见稿
标准起草人提交项目征求意见稿,提交后不可再修改,支持以文件方式上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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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1.4 征求意见
3.6.2.1.4.1 征求通告
实现标准起草人《征求意见通告》填写提交至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专业委员会,由相应角色审核确认征求意见通告内容,并与征求意见稿一起发布,可指定用户查看可全部用户可见。
此外可通过公共网站发布通告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功能要点:
a) 定义本项目征求对象 b) 向征求对象授权
c) 记录征求对象建议和修改结果 d) 定义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e) 支持多轮意见征求管理
3.6.2.1.4.2 填写意见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或以邮件、信函方式向使用单位、科研教育单位、企业和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专家个人以及监督执法机构等各方面的意见,意见反馈人员可以在线填写提交,也可以下载征求意见模板,填报完成后以文件方式反馈。
标准立项管理系统可以及时统计归纳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产出统计分析,自动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在系统中可以填写对所提意见采纳与否理由等。
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意见提出单位,意见提出人姓名以及职称,意见及建议。
征求意见汇总表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名称,负责起草单位,承办人,发函件数,回函件数,电话,意见提出单位,意见提出人姓名以及职称,意见及建议,采纳与否及理由。
注:征集到的书面意见不得少于10份,影响面大、应用范围较广的标准书面意见不得少于20份。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专业委员会成员的意见数量不计算在上款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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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意见数量内。
二期功能:
征求意见收集分为二级管理,各省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归纳反馈意见,形成统一的意见反馈报告提交给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专业委员会。标准专业委员会针对各省汇总意见形成最终的征求意见汇总表反馈给起草单位。
3.6.2.1.4.3 提交送审稿
起草单位用户通过《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对起草的标准进行再次修改提交确认生成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表和标准经费等内容。
3.6.2.1.5 标准审查
3.6.2.1.5.1 初审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委员会秘书处对送审稿相关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填写意见格式同《征求意见表》,如需修改可退回送审稿(可注明修改期限),起草单位可实时获取初审意见,根据初审建议修改后再次提交。秘书处初审通过后生成初审稿提交预审。系统支持边审核边修改模式,提高效率。 3.6.2.1.5.2 预审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委员会秘书处通过系统授权邀请数位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专家或相关的专业机构代表用户对标准内容进行预审。
记录预审的基本信息包括:预审项目名称,提交单位、提交时间、预审时间,主审人员、参加人员、审查重点、审查意见、审查建议、审查结果,系统自动生成《预审意见表》,授权用户可以查询项目的预审情况。
送审单位可通过授权登陆系统查询项目审查结果,系统支持边审核边修改模式,提供效率。 3.6.2.1.5.3 会审
参加会审的用户可录入会审意见,格式同意见征求表,系统生成汇总,由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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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处根据汇总内容修改为会审意见汇总表,会议纪要。
会审以会议形式举行,也可由秘书处直接录入会审意见汇总表,会议纪要。 会审会议纪要包括:
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人员出席情况、会议议程、审查讨论情况、意见分歧、修改意见和建议、表决结果、审查未通过的主要原因、下一步处理意见、标准的实施时间和建议、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会审未通过的标准送审稿,起草单位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及编制说明进行修改、完善,并在规定时限内再次送审。 3.6.2.1.5.4 函审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委员会秘书处通过系统授权邀请数位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专家或相关的专业机构代表用户对标准内容进行函审。
参加函审的用户可录入会审意见,支持在线填报也可以下载模板填报后以文件的方式上报,格式同意见征求表,系统生成汇总,由秘书处根据汇总内容修改为《标准函审意见表》,会议纪要。
函审会议纪要包括:
函审范围、函审对象、函审时间、反馈意见建议、函审最终结果、审查未通过的主要原因、下一步处理意见、标准的实施时间和建议、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6.2.1.5.5 报批稿
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对会审或函审最终通过的标准文稿提交形成报批稿,通过系统接口上传至信息监督中心。
3.6.2.1.6 标准报批
3.6.2.1.6.1 提交材料
会审(函审)通过后,秘书处在系统中填写标准审查报告标准申报单,通过数据接口方式或邮件方式上报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系统支持给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授权在线查询查阅标准报批稿、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编制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支持下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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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1.6.2 报批结果反馈
实现监督中心可以通过授权用户登录方式在线填报审批结果,也可以文件发送方式填写审批结果,并且返回到标准项目管理系统中,系统及时记录报批结果的反馈时间、意见结果、处理人等。
支持消息通知方式及时收到反馈的结果,秘书处及起草单位在登陆系统的第一时间获取报批结果。如需修改起草单位就报批稿进行修改提交秘书处再次上传。
3.6.2.1.7 标准发布
对于报批通过的标准,进入相应的信息数据元、数据集、共享文档、标准文本子系统进行著录发布。
3.6.2.2 计划与进度管理
二期功能:
工作计划与进度管理模块以列表或日历的形式显示项目管理人员近期的工作计划安排以及被委派的各项工作计划安排,并具备新计划的提醒功能。
该模块提供以下功能:
? 标准研制工作计划录入与委派 ? 标准研制工作计划维护 ? 标准研制工作计划查询 ? 新工作计划提醒 ? 标准研制进度监控
? 标准研制进度完成情况查询 ? 标准研制里程碑查询
3.6.2.3 财务管理 3.6.2.3.1 费用控制
系统根据进展通告获取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生成经费使用汇总表,秘书处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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