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增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能力。实施主城区餐饮单位餐厨垃圾集中收运。探索餐厨垃圾集中收运纳入餐饮许可和工商执照办理前置。进一步加大餐厨垃圾收运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行为。
(七)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机制
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协同管理机制,杜绝无照和消毒检测不合格的集中消毒餐饮具进入餐饮单位使用。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对通报不合格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整改或依法取缔。
(八)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备案管理
各镇街和区食药监分局严格按照《重庆市巴南区农村家庭宴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农村家庭宴席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家宴备案指导制度。
(九)加强集体食堂监管
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定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防范季节性和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十)继续整顿和规范生猪定点屠宰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及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严格实施猪肉“两章两证”流通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十一)加强粮油、酒类流通管理
全面加强粮油、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加大粮油抽检力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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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批发随单溯源达100%,依法取缔违法经营行为。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筹备阶段(2011年3月30日到4月2日)。召开全区食品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发《巴南区2011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区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制定本部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2日到4月10日)。举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制发整治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和村、社区张贴宣传画,公开举报电话。各监管部门召开行业整治会,制发宣传资料。各镇街组织召开镇街、村居(社区)动员会。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11日到6月15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执法。宣传部门及时跟踪报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曝光执法典型案件。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6月16日到6月30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治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治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推进措施。区政府组织对各部门整治行动检查验收,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坚持食品安全“一把手”负总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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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保障经费投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委托执法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委托执法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支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摸底排查等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科室建设,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二)深化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巴南报社等媒体作用,采取“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形式,制发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制环境。
(三)强化监督监测
督促企业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镇街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督管理工作模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镇街和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整治合力。整治行动中,坚持做到“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即有问题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停业整顿,整改不达标的必须关闭取缔,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必须严格依法惩处;查处案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产品健康威胁不消除不放过,不法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不惩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通过集中整治和严格执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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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批、查处一批、吊销一批、追究一批”。加强区疾控中心检测能力建设,全区食品监督抽检统一由区疾控中心承担。
(四)落实工作经费
区财政要安排集中整治专项经费,用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制发宣传资料、媒体报道和整治等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加大对群众举报的奖励力度(奖励办法见附件2)。
(五)畅通信息,及时报送
各镇街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整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畅 通信息渠道,按规定及时报送整治行动信息。各镇街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于4月10日将本地区、本部门集中整治方案报区食安办。在集中整治期间,按阶段报送工作小结, 6月20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附:1.巴南区2011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巴南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3.巴南区食品安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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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巴南区2011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江 湧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昀 区政府应急办主任 罗万云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赵正荣 区政府新闻办主任、区外宣办主任 杨 伦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马 翔 区教委纪工委书记 谢大平 区监察局副局长 苏小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田 径 区环保局副局长 陈 宏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李 义 区市政园林局局长 潘富宏 区农委主任 郑隆敏 区商务局局长 曹宗荣 区卫生局副局长 潘立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蔡晓波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 青 区质监局局长 贺吉胜 区食药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负责整治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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