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试行)(2)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1-06-01 本文由暴风使命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学校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授予博士或硕士两级学位,授予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

第二章 学位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设立校、院(科研机构)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全校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建议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跨2个及以上学院(科研机构)的博士一级学科按相应一级学科设立博士学位评定分委员— 2 —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教学研究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试行)(2)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试行)(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wenku/1190765.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8-2022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