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13-09-30发布
基建管理
Q/XNY-214.05-08-2013
220
60
档 号: (宋体四号加粗)
45
立卷单位: 起止日期: 保管期限: 密 级:
(为宋体四号加粗)3×1516
310
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13-09-30发布
5.10 照片与电子文件
5.10.1 包括录像、录音、照片资料(照片应附有底片)并附有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职务、摄像者等七要素,一般不超过200字。包含内容见(表18)。
5.10.2 单位工程中包括关键施工阶段的项目,如风机基础钢筋、塔筒吊装、风机安装、升压站带电、线路施工等,需要电子照片。
5.10.3 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电子照片,如接地隐蔽、钢筋隐蔽、地下混凝土隐蔽等部位。 5.10.4 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的各验收合格并整理成册的单位工程竣工资料,需要移交扫描件PDF板本光盘2套,在说明中注明所属单位工程的相关信息。其中卷内目录采用WORD格式,并且与内容建立链接。
5.10.5 设计单位竣工图纸电子版2套。 5.10.6 电子文件的整理
5.10.6.1 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应按归档范围把符合归档要求的电子文件,按GB/T18894规定格式将电子文件脱机存储(拷贝)到耐久性好的载体(光盘)上,向档案部门移交。 5.10.6.2 电子文件归档时,应对电子文件的载体外观检验,病毒检验,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检验;并提供电子文件的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等相关信息。
5.11 档案的移交要求、移交程序及签证 5.11.1 移交要求
5.11.1.1 参建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移交的项目档案及竣工图为两套。电子文件移交两套。尾工形成的档案应在尾工完工后及时移交。
5.11.1.2 参建单位应在项目实体竣工后三个月内将整理完毕的项目档案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5.11.1.3 项目档案交接双方应填写《风电(光伏)建设项目档案交接签证表》及编制《案卷移交目录》。格式见附表B15。
5.11.1.4 单位工程形成的档案,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各方审查人应在审查页上签字确认。
5.11.1.5 照片档案、电子文件移交应编制文字说明,备考表应填写与纸质档案相对应的互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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