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年3月10日,CHART.OCB文件最后修改日期为2005年8月1日。上述MAGIC.ini文件系在开发环境下运行系争软件必然使用的文件,而CHART.OCB文件则显示了为客户生成组织结构图需要导出的文件内容。同时,2007年7月31日公证的中智咨询公司网页关于其eHRMS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功能特征的介绍内容与原告涉案系统软件基本相同,而庭审中对被告确认的eHRMS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演示又表明该系统软件的实际功能与网页介绍内容相差甚远。此外,中智合作公司与中智咨询公司系关联公司,业务开展和人员使用又存在交叉情况。这些都表明被告中智合作公司和中智咨询公司在合作伙伴协议有效期满后仍然有未经许可继续使用或试图推广涉案软件的行为,这些行为构成对原告涉案软件著作权的侵害。被告对软件系统以中智公司英文缩写CIIC命名的解释是根据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同时也是为了商业合同洽谈的方便。但合作伙伴协议既没有直接约定允许被告公司将系统命名为CIIC-HRMS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也不能从约定内容的背后含义合理得出这一推断,而且系统安装说明书文档的最后修改日期已经是2007年1月23日。被告对MAGIC.ini文件形成的解释是员工在不了解软件情况下的误操作,对CHART.OCB文件形成的解释是被告根据合作伙伴协议向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人文社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1)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