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安乐死是何种权利_——关于安乐死的法伦理学解读(2)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1-06-03 本文由平湖烟雨暮色凉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2005年1月

第1期(总第15期)

伦理学研究

StudiesinEtKcs

Jan..2∞5

No.1

助他们去做他们所选择的事情。世界卫生组织1948年在宪章中提出:“健康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而不只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现象。”死亡作为人的生命的一个阶段,同样需要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安乐死正是

这样一种完满状态,实质上是一种实现了人格尊严

的状态。显然,安乐死带给我们的不是物质利益,也非社会利益,而是人格利益。这是我们讨论安乐死是否是一种权利以及是何种权利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说,要说安乐死是一种权利,它只能是一种人格权,而不是物质上的或社会上的权利。不过,这里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安乐死如果是自主、自由支配自己的利益的人格权,是否会和人格利益中最关键的生命权发生冲突?问题的关键是对安乐死本质

的看法。安乐死的本质是死亡吗?安乐死即安乐地

死亡。这里“安乐”所界定的是死亡的状态,不是死

亡的原因和性质。它不过是用科学的方法对人的死

亡过程进行优化调节,消除死亡痛苦,优化死亡状态,使死亡安乐化。所以安乐死所解决的矛盾,不是“生还是死”的问题,而是“死亡质量”问题;不是从

“生”向“死”的转化,而是从“痛苦”向“安乐”的转化;

不是“为什么死”,而是“死得如何”。可见,安乐死是以解除人的死亡痛苦为唯一目的,使人死得安乐,维护人的死亡尊严。如此一来,那种把安乐死称为是一种死亡权的说法,就显得很可笑了。因为,死亡本

身不可能成为一种利益,死亡不可能成为一种需要,

相反,生命的存在是其利益之所以产生的前提。况且,死亡是一个必然的结局,人是没有选择的余地

的。可见,安乐死如果是一种权利,也不是死亡权,

而是自主权,是人格权。

二人们有选择安乐死的自由吗?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工程科技安乐死是何种权利_——关于安乐死的法伦理学解读(2)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安乐死是何种权利_——关于安乐死的法伦理学解读(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wenku/1211088.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8-2022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