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287
6 试验和检验 6.1 监督
试件的焊接应在考官或考试机构见证下进行。试验应由考官或考试机构进行校验。 在焊接开始之前,应在试件上做考官及焊工的标记。此外,所有试件应在试件上标记焊接位置,对固定管子焊缝,应做焊接位置标记。
如果焊接条件不正确或者发现焊工不具备满足要求的技能,例如有过多的或系统的修理,考官或考试机构可以中止考试。 6.2 试件的形状、尺寸和数量
试件的形状和尺寸(见5.7)要求见图1到图4所示。
管子的试验长度应至少150mm。然而,若管子的周长小于150mm,则需要增加试件,但试件数量不得超过3个。
仅
供
参
图1 板对接焊缝试件尺寸
注:t为试件材料厚度。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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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为设计焊缝厚度;t为试件材料厚度;z为角焊缝的焊脚尺寸。
图2 板角焊缝试件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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