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卓煤矿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及动态监控机制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18218-2000)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排查、管控措施及动态监控机制。
一、重大危险源分类
1、贮罐区(贮罐)危险源: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重油、润滑油、硫酸、原油、煤油、甲苯和甲醇等。
2、库区(库)危险源: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甲笨、乙醇、丙酮、油漆、润滑油、二甲笨和火工品等。
3、生产场所危险源:汽油、液化石油气、柴油、硫酸、甲笨、盐酸、乙醇、天那水、二甲笨和液氨等。
4、压力管道危险源: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氢气、煤气、柴油、汽油、乙烯和乙炔等。
5、压力容器危险源:液化石油气、氯(氯气、液氯)、丙烯、氨(氨气、液氨、氨水)、氢气、天然气,井下移动压风机等。
以上危险物质主要为易燃易爆、有毒液体、气体。
6、锅炉危险源:额定蒸气压力≥2.45MPa、出口水温≥120℃,且额定功率≥14MW的热水锅炉。
7、建筑物危险源:已确定为危险建(构)筑物,限于用于生产、生活活动的建(构)筑物,如厂房、库房、影院、住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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