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GP合伙协议
伙人与其共同签订《无托管确认书》,明确协议各方在资金的保管、投资运作和监督、资金日常划拨与核算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全体合伙人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出资汇入本合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合伙人将其资金汇入上述账户后,视为其对本合伙企业认缴的该部分出资已出资到位。
第十七条出资缴付
全体合伙人同意按照以下约定缴付出资:
1.各合伙人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分期缴付,各合伙人按照项目进度和认缴出资比例缴付各自的出资。具体程序为: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就投资项目出具的决议,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缴付出资通知应明确载明缴款金额、资金募集银行账户等指示信息并确定合理的缴款期限。缴付出资通知规定的出资期限的最后一日为出资的应缴付出资日(“出资截止日”)。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并由本合伙企业盖章。
2.合伙企业存续期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合伙人出资后无法定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出资,否则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出资违约
1.根据本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相关决议,应于出资缴纳期限届满前足额缴付出资而未能足额缴付出资的合伙人,成为“出资违约合伙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出资违约合伙人应当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就其逾期缴付的金额按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自缴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计算至出资违约合伙人将应缴出资额缴清之日止。守约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该逾期违约金。
2.出资缴款期限届满后出现出资违约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应当向出资违约合伙人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催缴期”),出资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
3.若出资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内仍未能履行缴付出资义务,视为放弃出资,合伙企业有权拒绝接受该出资违约合伙人的后续出资,合伙人大会有权进一步决定(出
7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教学研究基金合伙协议--双GP版(14)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