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以来,中央政府直接组织的收入只占全部财政收入的1/3强,而且近一段时间以来还呈下降趋势。在中央财政支出中,有相当大的部分需要靠地方财政上缴税来维持,这就形成了上缴税比例大的地区想方设法藏富于企业,致使财政收入连年“滑坡”,从而削弱了中央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因此,在分税制的改革中,应该适当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使中央政府掌握的财力与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相一致。第二,在保证中央政府集中财权、财力的前提下,也充分考虑到地方税制在整个税制中的重要地位。通过对3种类型国家的分税制进行比较,我们已经看到,随着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集权型的分税制,还是分权型的分税制,都十分重视地方政府的财政需要。所以,分税制在大部分国家都在朝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向发展。这也是通过多年的实践之后,各国都体会到过分集中与分散各有利弊,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相互补充,才能使分税制更好地发挥作用,使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处理得更好。我国经过10余年的财政体制改革,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也有值得吸取的教训。认真研究各国的分税制,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民情,选择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分税制,将会对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起到很重要的推动作用。第三,在税收管理权限上,都注意将各级政府的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因而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日、美、法三国分税制的实践来看,各种税的征收权限、管理权限、税率的调整权限归哪级政府,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所以,各级财政的关系一直比较稳定,中央财政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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