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3.3.4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 根。
2 设 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 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 根。
注:1 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2 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
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 根。
3 当符合第3.3.3 条第1~4 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
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
3.3.5 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地 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 本 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4 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少于3 根;当总桩数在50 根以内时,不应少
于2 根。
注:对上述第1~4 款规定条件外的工程桩,当采用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承载力检测时,抽检数量宜按本条规定执行。
3.3.6 对第3.3.5 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第3.3.5 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 根。
3.3.7 对 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 根。
3.3.8 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
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应少于3 根。
3.4 验证与扩大检测
3.4.1 当 出现本规范第8.4.5~8.4.6 条和第9.4.7 条中所列情况时,应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方法宜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于嵌岩灌注桩,可采用钻芯法验证。
3.4.2 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高等教育桩基检测规范(10)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