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信息科技学院 北京华夏信息科技学院 北京华夏学院
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六条 学校维持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七条 学校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八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后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十条 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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