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表6.1.1-3 灌溉渠道、排水沟、灌排建筑物分级指标
4.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则上不修建水库和V等以上水利工程。 6.1.2 灌溉标准 1. 灌溉设计保证率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灌溉设计保证率应符合表6.1.2-1。 2. 灌溉定额
参照四川省农业用水定额表(种植业部份)6.1.2-2执行。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高中教育川国土资发[2007]53号(11)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