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07]53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已经2007年第五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请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
附件: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合理确定项目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投资水平,提高项目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2.2 本标准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引用方法、要点、注意事项。为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1.2.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局部地区或单项工程已达到本标准要求的,不宜新增相应的工程措施,应保持现状或局部优化改进,项目区其余地区或单项工程按本标准执行。 1.3 基本原则 1.3.1 因地制宜原则
以自然、社会经济、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工程建设实践经验为基础,合理划定工程类型区,考虑生产、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各区域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方向和限制性因素,结合土地开发整理的建设目标,确定不同区域内的工程模式、体系和建设等级。 1.3.2 科学性原则
尊重科学,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基础,兼顾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做到技术先进、规划设计合理、安全适用。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高中教育川国土资发[2007]53号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