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1)坝顶宽度可选择2.0~5.0m。非溢流坝坝顶超高采用0.8~2.0m。
(2)土石坝边坡不宜小于1:3;重力坝上游坝坡1:0~1:0.3,下游坝坡不宜小于1:0.75。
(3)土坝、堆石坝在坝体的背水侧应设置排水。可根据坝体的填筑材料、结构型式以及塘坝的蓄水位,选择贴坡排水、堆石棱体排水或褥垫排水等型式。
(4)土坝临水侧宜采用厚20~30cm的块石或厚8~12cm预制混凝土板护坡;背水侧宜采用草皮、预制混凝土板或块石护坡,护坡的预制板或块石下设置20~30cm厚的砂砾石垫层;堆石坝上游护坡可在堆石料场选适当块径和级配的石料,在堆石坝填筑时逐层填筑在上游坡面。
(5)土坝身可采用粘土防渗斜墙或心墙,或防渗土工膜作防渗体。
(6)坝基上游防渗体可采取粘土截水槽、粘土铺盖、土工膜铺盖及混凝土截渗墙等。 (7)坝顶溢流的石河堰要研究下游是否需要设置消能工的问题。 2)塘坝的泄水建筑物
(1)挡水建筑物的岸边或天然垭口处建造开敞式岸边溢洪道或在坝端设置溢流坝段溢流闸、涵泄水。泄水建筑物出口应设置消能工。
(2)溢流坝宜采用浆砌石或钢筋混凝土实用堰型结构;溢流闸、涵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岸边溢洪道宜采用浆砌石结构。 3)塘坝的放水建筑物
(1)放水建筑物一般由卧管、放水涵洞、出口及消能工组成。卧管通过消力池(井)与放水涵洞连接;涵洞出口宜砌筑翼墙与灌渠连接,并在出口处设置消能工。
(2)取水卧管是沿岸坡建筑的分段取水建筑物,卧管的纵坡采用1:2~l:3,卧管上端应设高出蓄水塘坝的最高蓄水位的通气孔,管上每隔垂直距离0.3~0.6m设一取水孔。 (3)取水卧管采用方形砌石或圆形钢筋混凝土结构;放水涵洞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浆砌石结构,断面型式采用圆形或拱形,其中钢筋混凝土涵可采用预制管。 6.2.2 引水工程
1. 使用条件:引水工程是要满足灌溉和供水的高程、水量、水质要求修建的工程。 2. 工程布置
引水工程取水口高程应满足控灌需要,枯水期能满足引水设计流量。引水口应通畅、稳定,各建筑物布置相互协调。 3. 技术标准 1)引水方式
(1)根据河流水位、水量,岸边地形、地质条件和灌溉对引水高程、引水量的要求,选择采用引水形式。
(2)小型河流上可选择低坝取水和无坝取水建筑物,河岸狭窄处可选有坝引水;无坝引水渠首应布置在河流凹岸,引水角宜取30~60°无坝引水渠首引水流量与河流的流量比宜小于50%,多沙河流上宜小于30%。
(3)当河岸地形较陡、岸坡稳定,渠首工程宜采用岸边式布置;当河岸地形较缓或岸坡不稳定,可采用引渠式布置。
(4)在多沙河流上,要采取防沙措施。引水建筑物进、出口附近的坝坡和岸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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