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供学生用)(10)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1-04-06 本文由清风徐来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供学生用)

(一)任一学期补考后获得学分数少于10学分(含10学分);

(二)补考后未获得学分数累计达到30学分(含30学分)的;

(三)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四)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五)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七)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八)隐瞒既往病史而录取在限考专业,不能坚持学习的;

(九)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三十五条 学生退学,由学生所在系提出报告并附有关材料,系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处长审核后报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六条 学生退学后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退学的本科学生,必须在退学决定书送达或公告之日起两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退学学生,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不发肄业证书。

(三)退学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第三十七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依照《南昌大学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资格考试认证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供学生用)(10)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供学生用)(10).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wenku/1184479.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8-2022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