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公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人事部机要人员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保管。集团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指定专人保管。
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
3、印章保管员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因事离岗时,须指定专人暂时代管。
4、确因工作需要,公章带出公司印章管理人需随同,并确保用章的安全。
5、机构撤销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印章时,使用部门必须将原印章上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印章管理人按规定移交档案室。
第二章 证照管理
一、工作流程
(一)借阅流程:需求部门→填写《证照借阅登记表》→经档案管理人核定→办理证照借阅。
(二) 年检流程:证照管理员→办理证照年检→证照归档。
二、工作标准
1、档案管理员负责集团总部和连云港所属企业证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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