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系统规范
1.提供根据患者药物过敏史对医嘱或处方进行审查并提示警告的功能。
2.提供患者用药的相互作用审查功能,审查范围应当包括新开药物之间以及新开药物与当前用药之间的相互作用。
3.提供对医嘱或处方药物剂量、给药途径合理性进行审查的功能,药物剂量合理性要考虑患者体重、年龄等个体因素。
4.提供对医嘱或处方中的药物与患者疾病之间的禁忌审查的功能。
5.提供药物的副作用、禁忌症提示功能,对需要监控副作用的药物,提示所需的检查检验项目,并根据患者怀孕、哺乳状况对药物进行禁忌审查的功能。
6.提供对重复用药进行审查的功能,重复用药包括药品名称、药物成分以及药品类别重复的情况。
(二)推荐的功能:
1.提供当录入患者新的药物过敏史时,对当前用药进行重新审查的功能。
2.提供分级显示警告信息的功能,可设置仅显示高级别的警告信息。
3.提供查阅药物相互作用原理的功能。
4.提供对用药剂量、药物浓度及给药途径进行审查,并对不合理情况进行提醒和警示的功能。
5.提示抗菌药物与耐药菌监测信息的功能。
(三)可选的功能:
1.提供对患者当前用药与检查检验申请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影响进行审查的功能。
2.提供在床旁给药时显示患者治疗期间系统对用药警示信息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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