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1.公安机关
2.检察院(性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3.法院(性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4.其他侦查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二、诉讼参与人
1.概念(排除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当事人
1)被害人(公诉案件)
特有的权利:
A、报案或控告的权利;
B、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
C、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申诉;
D、公诉转自诉;
E、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时间);
F、没有上诉权,只有请求抗诉权(判决)和申诉权(生效裁判)。
(单位也可以成为被害人。其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2)自诉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自然人权利和义务基本相同。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人文社科刑诉法条串讲班 讲义 重点复习笔记(4)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