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广告监管
广告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经济和文化的双重属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广告已成为继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之后的第五大广告媒体,对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宣传和推动作用。但同时,网络广告发布的形式、内容多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不仅破坏和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阻碍和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如何通过有效的监管,来引导网络广告向规范、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是当前工商部门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相关概念阐述
(一)网络广告
网络广告,是以国际互联网为媒介采用旗臶、按钮、链接等形式发布产品、品牌以及服务等信息给广大消费者的一种广告形式。与传统广告相比,网络广告有着不可比拟的优点。首先,网络广告的覆盖范围广,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其次,网络广告针对性强,能够通过对点击率、浏览时间以及受众群众的精确分析,及时地变更广告策略。第三,网络广告互动性强。网络广告不仅形式多样化,还改变了传统广告单向传播的特点,广告不再只局限于接受和灌输,人们也可以自行选择,并且能够在广告互动界面发表评论、参与讨论调查等,实现了双向互动。
(二)网络广告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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