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按上述计价原则入账后,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 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四)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台账及盘点
财务部指导各使用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并建立日常登记制度,特别是增减变动、损坏、维修等记录工作,至少一年安排一次全面的盘点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除了下列情况外,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二)计提折旧的方式
1、按单个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具体提取是以月初应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价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为3%。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100%
搜索“diyifanwen.net”或“第一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第一范文网,提供最新资格考试认证1-1财务管理制度(16)全文阅读和word下载服务。
相关推荐: